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退役軍人事務部決策部署,使退役軍人和其他優(yōu)撫對象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精準化,市政府決定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(yōu)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?,F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采集目的
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的是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(yōu)撫對象底數(shù),為其家庭懸掛光榮牌,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(shù)據(jù)庫,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,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。
二、采集范圍
(一)采集對象
信息采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:軍隊轉業(yè)干部;退役士兵;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;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;復員軍人;退伍紅軍老戰(zhàn)士,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(zhàn)士和紅軍失散人員;殘疾軍人;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;烈士遺屬,包括烈士的父母(撫養(yǎng)人)、配偶、子女和兄弟姐妹;因公犧牲軍人遺屬,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(撫養(yǎng)人)、配偶、子女和兄弟姐妹;病故軍人遺屬,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(撫養(yǎng)人)、配偶、子女和兄弟姐妹;現(xiàn)役軍人家屬,包括現(xiàn)役軍人的父母、配偶和子女。
上述采集對象既包括已享受撫恤優(yōu)待待遇的對象,也包括未享受撫恤優(yōu)待待遇的對象;采集工作既要豐富完善已有對象信息,又要調查核實新增對象信息,力爭做到全覆蓋。
(二)采集內容
信息采集的內容主要包括:退役軍人和其他優(yōu)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、政治面貌、對象類別、基本生活狀況等,涵蓋戶籍、救助、社保、醫(yī)療、住房、撫恤優(yōu)待、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。具體內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軟件填報表或紙質填報表為準。
三、采集方法
(一)采集方式
信息采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,分級落實,以采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采集為基本原則。在市政府領導下,由市退役軍人服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(民政局)牽頭,組織部、公安局、人社局、國土局、住建局、人武部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,各鎮(zhèn)(辦)具體落實。各鎮(zhèn)(辦)設置集中采集點,進行定點采集。對年老體弱、行動不便的人員由各鎮(zhèn)(辦)采集人員上門采集。
(二)采集地點
各鎮(zhèn)(辦)便民服務大廳集中采集。
四、申報材料
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(yōu)撫對象申報時攜帶并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:
(1)身份證;
(2)戶口本;
(3)轉業(yè)證、退伍證、離退休證等(軍隊轉業(yè)干部、退役士兵、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、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、復員軍人、退伍紅軍老戰(zhàn)士、西路軍紅軍老戰(zhàn)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);
(4)殘疾軍人證、傷殘民兵民工證、因戰(zhàn)因公傷殘人員證(殘疾軍人、傷殘民兵民工提供);
(5)烈士證明書、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、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(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、病故軍人遺屬提供);
(6)立功受獎證件;
(7)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。
五、時間要求
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10月25日起開始,至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。
此次信息采集標準時點為2018年10月1日。之后新增加或注銷的采集對象,可隨時采集更新,建立定期更新長效機制。
希望全市廣大干部群眾、退役軍人相互轉達。廣大退役軍人要克服困難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信息申報登記。
特此通告。
華陰市人民政府
2018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