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/ 新聞中心 / 通知公告 / 正文

公告

來源:華陰市人民政府 發(fā)布時間:2020-12-31 10:13

編號:2020112

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之規(guī)定,我局擬對趙平均丟失的《房屋所有權證》予以補發(fā)(遺失權證為:華陰房權證商住字第16203-1號);房屋面積為96.6平方米,房屋位于華陰市華城3小區(qū)16號樓西單元201號。補發(fā)后證書為不動產權證書。如有異議,請于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到不動產登記局書面提出。逾期,我局將依法補發(fā)上述權證。



華陰市不動產登記局

2020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