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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

來源:華陰市人民政府 發(fā)布時間:2020-02-03 15:08

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。經(jīng)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同意,現(xiàn)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
截止目前,還未登記的近期從湖北(武漢)返(來)華陰人員,務必盡快主動與所在村(社區(qū))聯(lián)系,詳細登記湖北(武漢)旅居史等信息,并自覺接受居家隔離觀察14天。

如因故隱瞞、逃避、拖延等導致疫情傳播擴散、給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,將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《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應急條例(2003年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6號)》等法律法規(guī)依法處置,構成犯罪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。

為了您及家人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,請立即聯(lián)系村(社區(qū))登記信息。如您發(fā)現(xiàn)身邊還有未登記的從湖北(武漢)返(來)華陰人員,可向村(社區(qū))舉報。





華陰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
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
2020年2月2日